月度归档: 2012 年 7 月

  • 中国大学的体制性腐败

    中国大学的体制性腐败

    本文由2005委员会会刊“海风窗”独家授权发表。阚凯力是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05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是中国归国留学生的高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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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们知道您有在国内外最好大学的教育经历,首先想请您来谈一下您个人的教育经历,以及这些经历对您个人的影响。

    阚凯力:确实可以说,我一直都在中国最好的学校读书,不只是后来念了清华,又去了美国的斯坦福大学。从小学开始,我念的是北京实验二小,中学六年是北京四中,1964年考上的清华大学无线电系,后来由于文革开始,只念了一年半就中断了。

    我们那时候的学校,尤其是小学和中学,确实培养了学生追求真理的渴望,我觉得这一点是素质教育最核心的价值。现在的学校教育太功利了,上小学是为什么?为了考一个比较好的中学,上中学又是为什么?为了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上大学为了什么?为了将来考研,然后出去能找到一个挣钱多的工作,或者是铁饭碗的工作。这种学习目标,本身就极端地害人,是把学习变成了一种追求功利的手段。课业负担也把学生搞得疲惫不堪,天然的求知欲和学习的乐趣从根本上被摧毁了,教育的核心就坏掉了。

    小孩子天生有对世界的好奇心和求知的欲望,只要善于引导,学习本身就不会是一个负担,而是一种乐趣。每天学到了新东西,以前不懂的弄懂了,这本身就是很大的成就感。甚至有时候,上课学的东西不解渴,自然而然还会到图书馆去,或者到网上去寻求进一步的答案。我们那时候,经常要在家里做一些小实验,比如上生物课,在自己家里养几只蚕,或者观察院子里的蚂蚁;上物理课,学凸透镜的原理,就拿一个放大镜,在太阳底下聚焦,把纸点着了;学习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也要自己去独立思考,为什么唯心主义是不对的?要通过读书、辩论和独立思考,自己最后想透了才能得出结论。我觉得这些才是最有价值的教育经历。

    后来我上了清华,当时是六年制,1966年我大二还没念完,就文化大革命了。1978年恢复招考研究生,我考了北京邮电大学。因为成绩比较好,又加试了英语,结果我成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公派留学生。1979年中美建交以后,我就去斯坦福读了通信技术。

    30多年过去了,斯坦福教给我的课程也忘得差不多了,但是留下了电信技术的基础。后来我做电信政策研究,至少在技术上谁也蒙不了我。但是更重要的,还是斯坦福的精神文化。

    近年来,我在学校里给学生讲,斯坦福大学给我留下了什么?课堂里的东西都忘得差不多了,但是有一些东西,却融化到了血液里面。我在斯坦福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之一,就是“经济效益是检验技术的唯一标准”。

    众所周知,斯坦福大学被称为是硅谷的母校。有资料显示,硅谷大大小小公司的高管,尤其是创始人和CEO,百分之七八十都是斯坦福毕业的。甚至像Google和雅虎这些公司,创始人在斯坦福都没毕业就出去创业了,把技术变成了现实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效益。

    我当时由于是公派留学生,所以从出国的第一天起,就想着回到中国要干什么。那时候,因为我们是第一批公派留学生,所以教育部对外面的世界也是一点都不了解,也就没有限制我们出去学什么,想学什么都可以。我想,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当时全国才几百万部电话,有的地方一个单位都不见得有一部电话,更不要说个人家里有电话了。而在国外电话的那种普及程度,让我觉得中国在这方面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我就选择了学习电信。所以,我觉得学习是为社会需求服务的。后来,我在电信领域转向了管理,又转向了电信政策和电信体制改革研究,都是服务于这种社会需求。说的大一点,这样的学习是一种社会责任感,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现在我在学校里教书,所以比较了解现在的学生怎么想。现在的学生主要考虑的不是社会需求,而是哪个行业挣钱多或者是有铁饭碗。这是从个人功利的角度出发去学习,而不是真正地理解和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也导致他们学东西特别死,知识面特别窄,根本没办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

    问:今天中国学生的共性问题也一定就是教育系统的问题,您觉得中国的教育有什么系统性问题?

    我在2000年从电信研究院调到北京邮电大学,成为经济管理学院的第一任院长。上任之后,我们就发生了非常大的争论,在学校到底谁为谁服务?是老师为学生服务,还是学生为老师服务?以现在中国大学里的普遍情况来看,不仅是学生为老师服务,即使念到了研究生,学生也还是在为老师打工!

    教授搞到了项目,挣到钱就进自己腰包了,然后把任务分配出去,让学生给自己做项目。有的教授自己开公司,研究生到教授的公司去上班,甚至还要打卡。有的教授自己没拿到项目,也没办公司,那怎么办?让学生去公司兼职,把学生给“出租”了。公司一个月给教授四五千,而学生只拿到四五百,变成包身工了。

    很明显,这些老师就是在赚学生的钱,难怪很多研究生都在背后把自己的教授称为“老板”。这些现象在中国1949年以前的大学,甚至80年代以前的大学都是闻所未闻的。这个社会的腐败、学术的腐败和大学的腐败,简直是一塌糊涂、岂有此理!

    不是说学生不能在学习之余工作赚钱,而是说学生赚了钱归教授,这在西方绝对是非法的,不可理喻的。但是在我国已经成了普遍现象,甚至教育部都出了规定,每个教授带研究生,要给学校交钱。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学生帮教授赚钱了,所以教授从学生身上赚到的钱,要分一部分交给学校——这就是教育部的规定,带一个研究生一年要交几千块。

    这种教育部的规定,不就是和珅规定的“养廉银”吗?贪官污吏在地方上搜刮百姓,朝廷不但管不了,而且要交给朝廷一部分。这就是说,你如果不去当贪官污吏,连这个给朝廷的养廉银都交不起,实在是浑蛋逻辑。

    1949年以前,我们的老清华、老北大,或者西南联大,教授和学生的关系真是情同父子。老师就是盼着学生成才,遇到特别贫困的学生,教授会拿出自己的薪水来贴补学生。那可真是精心培育,现在却是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或者说,学生在教授这里打工几年,给教授赚够了钱,才给你毕业,这就是一种官方合法的卖学历。

    当然,还有很多非法的卖学历。全中国有多少“在职博士”?很多是国企老总、高管。私企老板要不要学历无所谓,但是体制内的人不行,升官要看你的学历。有几个高官不是博士,但是你看他们又有几个人来上过课?

    他们的博士怎么来的?无非是拿钱买的,而且是拿国家的钱买的。他们以国企或政府部门的名义,给教授一个几十万、上百万的项目,做不做得出来无所谓,这是辛苦费嘛!钱归教授,找点儿发票凑一凑就报销出来了。这样,教授就让其他的学生替这些人上课、考试、写论文,或者干脆“外包”出去。现在已经有了一个专门的产业链,就是论文代写。价格也不贵,几千块钱一份,还有信誉保证,不通过不收钱。美国一年才出三万多博士,中国现在一年就出五六万博士,世界第一。这不是活见鬼嘛?十个有九个是假的!

    合法的腐败和灰色的腐败,做的全都是卖文凭的生意,这就是中国。整个大学教育,乃至研究生的硕士、博士教育就是这个样子。

    问:那么您个人在学校里这么多年,有没有对中国的教育改革,有过一些什么样的期待?

    阚凯力:难呀!大学是什么?“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大学者,非大楼也,大师也。”

    我2000年到北邮经管院作院长,当时也是满腔雄心壮志。在我们院的成立大会上,我讲话的题目就是“为建立中国的斯坦福大学而奋斗”。我说,清华号称是中国的麻省理工,北大号称是中国的哈佛,我们北邮要为成为中国的斯坦福而奋斗。结果没过两个月,我就不敢再提这事儿了。

    我当时做院长,开始还在院里讨论“到底是学生为老师服务,还是老师为学生服务”,后来也讨论不下去了。这就像我们从80年代就开始讨论官员是不是要公布个人财产。道理是明摆着的,但是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什么结果。现行体制下,那些既得利益集团是很难触动的,它已经形成了一个很坚固的体制结构了。

    南方科大的校长朱清时说过,中国大学要改革,第一就是要去行政化,第二就是要实现大学自治,教授治校。现在的体制不行,校长都是上面指派下来的。转业来个什么政工干部,没地方安置了,就在学校里面添个副校长,然后他就等着混到退休了。

    按照我国的《高教法》,大学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什么意思?我的评论就是:领导的不负责,负责的不领导。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个校长是负得了这个责,还是负不了这个责?

    我同意朱清时的看法,去行政化,教授治校。邓小平搞农村体制改革,包产到户,说穿了就是一句话:“相信农民会种地。”一样的道理,政府要相信教授会教书,而不是靠教育部的官员、中央的官员来指挥。因此,我们的大学教育改革必须沿着去行政化、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这条路走下去,才有希望。

    现在我们的大学既然主要是公立大学,那么政府就有出钱的义务。为什么?因为办大学是为社会培养人才,这是政府的责任。但是,政府无权干预学校内部从行政到学术的各种事务,连北洋军阀时代都如此。

    改革开放以来,有人喊出了教育产业化的口号。但是,全世界有靠教育赚钱的吗?教育本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为目标。西方的名牌大学,即使很多私立学校,也绝对没有给股东分红的事。私立大学的董事会,都是聘请的社会名流,能够代表公共利益,由他们来决定我们的办学方针是什么,怎么样才能够最好地服务社会。

    现在中国大学变成了一个赚钱的系统,学校领导都是官,分什么副部级的、局级的。这样下来,中国的大学就是两个字的目标:一个是权、一个是钱。钱学森的“世纪之问”是:“为什么中国的大学里培养不出大师?”靠这样的大学培养什么大师,简直是扯淡。我们的大学已经变成了养猪场,养猪卖钱,完全失去了大学的精神。

    问:那么最后一个问题,您觉得中国学生的出路在什么地方?在现行体制下,你会给中国的学生和家长什么建议呢?

    阚凯力:这个建议还真不太好说,恐怕还是能出去就出去。

    以前我主张,在国内读完小学、中学和大学,应该先在中国工作几年,对社会状况有所了解,然后再出国去读研究生。这样可以带着中国的问题到国外去学习,学完回来能够有用武之地。当时,对我们这一代可以说是这样。但是,今天中国社会环境之恶劣,学校里的腐败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80年代。所以,我现在主张在国内上完初中就把孩子送出去。这时候,他对中国的文化和基础知识已经接触的差不多了,又不需要接受高考的折磨,浪费青春。

    更大的问题是,在我国,现在已经很难培养子女的基本道德了。我有一位若干年前的毕业生,她的孩子三四岁了,送去全托的幼儿园。这还是一家比较好的幼儿园,花了他们不少钱,星期一早上送去,星期五下午接回家。但是,每个星期一早上,这个孩子都是哭着闹着不肯去。有一次,孩子又在幼儿园的门口抱着妈妈的腿,哭闹着不肯进去。这时,幼儿园阿姨出来了。孩子一看老师出来了,一下子从地上爬起来,把眼泪擦干,对阿姨说:“老师,我来了,可想你了!”可想而知,家长在旁边看着所受到的心灵震撼:我们的孩子,这么小的年纪,都已经学会说假话、拍马屁了!他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这就是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在环境里生存。

    我还有一个早年的“海归”朋友,在国内办了十几年的公司,而且很成功。但是,他终于还是带着全家离开了中国。我问他为什么,他的答复是:为了孩子。他说,我们不是为了让孩子将来成名成家,即使做一个清洁工都可以。但是,要让他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快乐的人。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发现,这在国内的环境里已经很难了,甚至教给孩子讲真话都不行。小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很容易成为两面派。不要说快乐了,有一个正常的心理状态都难。怎么办呢?没有办法,只有离开。

  • 如何设计理想高考分数线制度

    如何设计理想高考分数线制度

    来源:财经网
    作者: 刘瑜

    来, 给你出一道题。 假设你来自于火星, 突然被扔到中国, 你可能被扔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 也可能被扔到河南这样的内地省份, 甚至还可能被扔到西藏这样的边疆地区。 不幸的是, 你被扔到中国去的使命, 就是去上中学, 然后高考。 当然了, 如果你想考进北大清华这样的牛校, 你肯定希望自己被扔到北京上海, 因为那里学习条件好, 分数线又低嘛。 问题是, 你被扔到这3个地方的概率一模一样, 各三分之一。 这个时候, 让你来设计一个理想的高考分数线制度, 你会怎么设计?
    无知之幕这个假设的情形, 不是我的发明, 而是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发明。 罗尔斯1971年的时候写了一本厚厚的书, 叫 《正义论》。 因为这本书厚得让人望而却步, 所以我斗胆把它庸俗成一句话: 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 才能想清楚什么是正义。
    当然了, 他有一个术语, 叫 “无知之幕”, 也就是一个人在对自己的社会处境暂时失明的情形。 一个站在 “无知之幕”后面的人, 既可能是比尔·盖茨, 也可能是一个非洲饥民。 如果你觉得正义就是杀光富人瓜分他的财产, 万一 “无知之幕”一拉开, 发现自己就是比尔·盖茨, 恐怕你会后悔得一头撞死。 如果你觉得正义就是Windows系统卖5000美元一套, 万一 “无知之幕”一拉开, 发现自己其实是非洲饥民, 估计也要捶胸顿足。
    好了, 你站在 “无知之幕”后面, 你得想想什么的高考分数线制度最合理。
    平权运动在思考这个问题之前, 不如我们来看看美国人所面对的一个类似的问题, 和他们的回答: AffirmativeAction (平权行动)。
    “平权行动”是1960年代随着美国黑人运动、 妇女运动兴起的一项政策。 由美国总统约翰逊在1965年发起, 主张在大学录取学生、 公司招收或晋升雇员、 政府招标时, 应当照顾少数种族和女性。 目的就是扳回历史上对黑人和女性的歧视, 把他们在历史上承受的痛苦折算成现实的利益。
    “平权行动”实施之后, 黑人和妇女的大学录取率、 政府合同中的黑人中标率大大提高。 高校录取制度尤其是 “平权行动”的热点。 有的大学, 甚至明确地采取了给黑人、 拉美裔申请者 “加分”的制度或者给他们实行百分比定额制。 这种拔苗助长的善良愿望, 促成了美国的大学里各种族齐头并进的大好局面。 最典型的例子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到90年代中期, 一个曾经几乎是 “纯白”的学校, 已经被 “平权行动”粉刷得五颜六色: 39%的亚裔; 32%白人; 14%的拉美裔; 6%的黑人和1%的印第安人。
    然而从1970年代开始, 人们开始对 “平权行动”嘀嘀咕咕, 其主要的矛头, 就是它矫枉过正, 形成了一种 “逆向歧视”。
    1978年的 “巴克案” (BakkeCase) 打响了反对 “平权行动”的第一枪。 巴克是一个白人男性, 连续两年被一个医学院拒绝录取, 与此同时, 这个医学院根据16%黑人学生的定额制, 录取了一些比巴克各方面条件差的黑人学生。 巴克不干了——我不就是白点吗? 我白招谁惹谁了? 他一气之下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裁定对黑人学生实行定额制是违宪的, 但仍然在原则上支持 “平权行动”。
    紧接着, 嘀咕发展成了议论, 议论发展成了抗议。 最著名的抗议, 来自1990年代中期加州州长PeterWilson。 他抗议道: “不能让集体性权利践踏个人的权利, 我们应当鼓励的是个人才干。 ”于是他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废除 “平权行动”的运动。 1995年6月, 公立的加州大学及其九个分校废除了录取学生中 “平权行动”。 1996年11月, 加州用公投的方式废除了包括教育、 就业、 政府招标等各方面的 “平权行动”。 1997年4月, 这一公投结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认可。 受到加州的影响, 另外十几个州也开始蠢蠢欲动, 要铲除逆向歧视的 “平权行动”。
    程序正义取消 “平权行动”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1998年是加州大学各分校取消 “平权行动”的第一年。 在这一年里, 伯克利大学黑人学生的录取率下降了一大半, 从1997年的562个黑人下降到1998年的191个; 拉美裔的学生也从1045个下降到434个。 各大学校方很有点 “辛辛苦苦三十年, 一夜退到解放前”的感慨。
    2003年 “平权行动”再次成为热点问题。 因为今年最高法院遭遇了一个新的 “巴克案”——密歇根大学的Gratz/Grutter对Bollinger案。 2003年6月23日, 最高法院再次作出了一个八面玲珑的裁决: 密歇根大学给每个少数民族申请者加20分的本科生录取政策是违宪的; 但同时, 它又裁定法学院为了增加学生的 “多样性”而照顾少数种族是合法的。 这与其1978年对 “巴克案”的裁定是一样的: 原则上支持 “平权行动”, 但反对用定量的方式来固定这种 “平权行动”。
    如果说最高法院1978年的暧昧还是理直气壮的, 2003年的暧昧就已经是如履薄冰了。 那个加分制违宪的裁定是6比3作出的, 而法学院 “平权行动”原则合法的裁定, 是5比4惊险胜出的。 PeterWilson们吆喝了这么些年, 终于把 “平权行动”的阵脚给吆喝乱了。
    逆向补偿 “平权行动”争论的核心, 正如众多社会问题的核心, 是一个 “程序性正义”和 “补偿性正义”的矛盾。 “程序性正义”主张一个中立的程序施用于任何社会群体, 而无论结果如何——同一条起跑线, 兔子也好, 乌龟也好, 你就跑去吧。 “程序性正义”的最大问题, 就是对 “历史”、 “经济”和 “文化”的无视。 一个经历了245年奴隶制、 100年法定歧视和仅仅30年政治平等的种族, 必须和一个几百年来在高歌雄进征服全球的种族放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补偿性正义”则主张根据历史、 文化、 经济条件有偏向地制定法律和政策, 以保证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 但 “补偿性正义”面对一个不可避免的操作性问题: 由谁、 如何、 是否可能来计算鉴定一个人的历史、 文化和经济遭遇? 一个祖上是黑奴的黑人录取时加20分, 那一个祖上是华工的亚裔应该加多少分呢? 一个祖上四代是贫农的人, 和一个祖上两代是贫农的人, 分值又有什么不同? 一个穷白人和一个富黑人, 谁更应该加分? 这就听起来有点耳熟了, 而且是不太悦耳的一种耳熟。 这种 “补偿性正义”的原则, 需要一个巨大的国家机器来整理、 裁判历史和现实无限的复杂性, 而这种裁判权一旦被权力机器劫持, 问题就不仅仅是如何抵达正义, 还有这架机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了。
    所以说, 美国最高法院对 “平权行动”的暧昧是一种无奈, 也是一种智慧。 它一方面赞同将历史、 经济等因素融入政策的考虑当中, 否定了纯粹的 “程序正义”; 另一方面, 对如何具体地补偿历史、 经济问题, 又支支吾吾。 毕竟, 就算是爱因斯坦, 估计也研究不出历史和现实之间、 经济地位和政治资本之间的兑换率。
    承认一个一个的人, 也承认一群一群的人。 承认你矫捷的身手, 也承认他人肩上历史的十字架, 因为在 “无知之幕”的背后, 你可能是一只兔子, 也可能是一只乌龟。
    好了, 终于可以回到咱们开头提的那个问题了: 来自火星的你, 被扔到大城市、 内地、 边疆的可能性各三分之一, 你会如何设计高考分数线方案?
    你可能会说: 3个地方分数线一样嘛! 大家公平竞争嘛!
    你也可能会说: 让边区分数线低一点, 其他两个地方一样, 因为那些地区贫穷, 教育条件有限, 人家北京上海的孩子用电脑打字, 俺们这里还是凿壁借光呢。
    你还可能会说: 我选择让北京上海分数线低一点, 其他两个地方一样。 因为……因为……咦? 你们地球夏天真热啊!
    我们知道, 这三种选择, 第一种叫 “程序性正义原则”; 第二种叫”补偿性正义原则”; 第三种, 姑且称之为 “夏天总是很热”原则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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